比亚乔摩托车部落

 找回密码
 ★乔友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3931|回复: 1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帖】 关于上海摩托车8年到期强制报废的说明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5-19 19:55: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想看更多乔友精彩活动,马上注册加入部落吧!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乔友注册☆

x
本市实施摩托车报废管理新规定。
' S" {4 s+ Y  ^) i' z( I0 J8 \# c# t凡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助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废:自登记之日起,年限达到8年的;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车辆损坏严重的;车型已被淘汰,无配件来源的;燃油消耗量超过标准规定值20%的;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助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经修理、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物或噪音仍然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排放标准的。轻便摩托车、助动车达到报废年限后,必须报废。 / B$ o- {: n: Z0 u: e
+ w9 X, ~& ^& U; `* I* Z  C; h: h
三轮和两轮摩托车到达报废年限后,车主如想继续使用,应根据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的,可以继续使用,但延长年限不得超过3年。在延长使用期间,车辆每年必须检验2次。在检测周期内,连续2次检验不合格的,应当强制报废。使用延长年限已满的,一律强制报废。$ q' I( @% ?& h
' Y& t7 X2 H) o+ n3 k" v0 a0 K' I
如已到报废年限车辆仍在路面行驶,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同时吊销驾驶员驾照,罚款500-1000元
头像被屏蔽
沙发
发表于 2009-5-19 20:06:3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09-5-19 20:11:19 | 只看该作者
哎呀!这是不是也是政府拉内需的一种手段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9-5-19 20:16:02 | 只看该作者
强制报废,是不是把车交给车管所处理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9-5-19 20:25: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9-5-19 20:29:14 | 只看该作者
那我就准备收台这样的8年的车!我这里不怕,城乡结合部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9-5-19 20:42:11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楼狗剩于2009-05-19 20:16发表的:
! W) V5 t6 E: g) u3 C0 U强制报废,是不是把车交给车管所处理啊。。。

/ Z6 `  t( W) [9 N就是卖给车管所指定的金属回收公司~~~6 t* b9 h5 F( o9 ?  R
我卖过一辆进口雅马哈125踏板才35元!!!
: E8 W3 V' [! s4 |* x, f0 J/ V一些还能用的拆车件又通过修车行高价回到消费者手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9-5-19 20:48:41 | 只看该作者
看好上海,看好上海的报废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9-5-19 20:54:56 | 只看该作者
前2个星期看见2辆黑金刚(成色还可以的)和几辆摩托车装在卡车上运去报废。真想把它买下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9-5-19 20:58: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9-5-19 21:04:26 | 只看该作者
上海报废车,不是给你钱,是你自己还要付50元钱,才能报废。然后才开报废单给你,你才能去重新买车上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9-5-19 21:55:37 |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的是呀!本来就是这样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9-5-22 10:01:11 | 只看该作者
LZ的RA1只能开8年很可惜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2 11:22:02 | 只看该作者

回 12楼(kayk) 的帖子

是啊!是有点可惜了,8年后只能做黑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乔友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比亚乔部落(北京金色前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京ICP备15049660号-1  

GMT+8, 2024-11-17 03:51 , Processed in 0.145612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