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乔摩托车部落

 找回密码
 ★乔友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3722|回复: 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防交警扣摩托”之祖传秘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10:28: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想看更多乔友精彩活动,马上注册加入部落吧!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乔友注册☆

x
一、宗旨 ; ?1 d4 h' r' g! f) ]3 [0 ^
1、 胸怀强烈的正义感
$ k3 w) Z# S# Q2、 无所畏惧的大无谓精神
0 f. R0 p8 x- C% [: E5 e3、 坚定的必胜信念 % N& \0 b( H+ X2 L
4、 争取有良知的部分交警的同情心 % a. |: i' T; k1 D: H
二、具体措施
3 g: |  o. X  l) O- s0 W  d1、驾驶时,保持高度警惕。
0 L/ Z1 O$ ~0 X5 j5 q/ L2、对于路面的嫌疑人员、车辆保持一定距离
8 u1 X. N, G2 I3、通过什子路口时,果断加速通过 . I2 p: a7 b0 g$ i" D7 d
4、在什子路口遇红灯时,停车于斑马线最前边,保持视野开阔,保证前面无任何车辆妨碍视线,以保证在绿灯亮时,可迅速启动,在3秒种内通过十子;掌握什子路口的各个路口情况;和值勤的交警随时保持目光对视,防止交警慢慢向你*近。同时用眼睛余光提防协管员;通过后视静防止疯狗从后面来突然袭击。 ) h: [  f7 |( P/ Z$ \6 F! s
注意事项: 9 A9 K. S: {2 V+ S8 U  g  h
A:和交警进行目光交流时,不得微笑或愤怒,要神情自然,眼睛平视,不卑不亢;如微笑,会给交警以你怕他的感觉,会招致扣车之祸;如愤怒,会给交警以挑衅的感觉,也会招致扣车之祸。 - G4 j8 m9 `0 f1 I9 G; T: z
B:和协管员进行目光交流时,要怒目相对或愤怒,给其以丝毫不把他放在眼里的感觉,或自己就在附近混的感觉,同时大声说当地方言,以敲山震虎。 % B" e* K% B3 U) ]: Q
C:摩托千万不能熄火!
4 D6 ~# ^. q  b- U3 d2 T7 f" KD:如万一和交警交流时,用普通话,以博得同情;和协管员交流时,用当地方言,以震慑之。 6 [. a* E9 [# y/ e- p) p
5、如前方遇红灯时,需停车于距什子路口30米左右,停车于同向车流的左侧(既道路分道线上),保持发动机不得熄火,眼前视野开阔,对什子路口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判断,并果断决策。保证在绿灯亮后,果断加速,迅速随车流通过。
1 S9 W) h+ x: c注意事项:千万不能停车于同向车流右侧,或自行车、电动车后。否则将会导致瓮中之鳖窘境。 2 Z- h/ W7 ]* M4 o, _# l. j0 e2 N
6、如前方遇红灯时,停车于距什子路口30米左右,前面车后万一窜出交警或协管员,迅速左转掉头逃离,然后过5分钟后再伺机通过,如此往复,直至通过。
! {6 E4 J# k5 j2 H8 {* l4 l7、在行驶时,最好不要驶入自行车道、慢行道,尤其两边有20厘米左右高道檐之道路。倘若交警前面设卡拦截,后面围睹,摩托将成为瓮中之鳖;除非个别底盘高的跨骑车可以逃脱,大多数踏板将遭遇灭顶之灾。 ( x3 K$ C4 {1 Q4 k. j) p5 G) a

% p) s7 Q# ?- m: y4 }' S0 O$ ]! e8、在正常行驶时,可跟随在一辆大车的侧后方,这样就可以进可攻、退可守。 4 Q9 r+ `9 \% S
9、在正常行驶时,若见前面有一堆人聚集,且隐约可现冠白帽者,则小心观望。以上盖两中情况,其一为交警,抑或为死人奔丧。但一般为交警!
, k% Y# U* z" _9 K1 w' \, a; ]10、平常上下班时间驾驶摩托,保险系数能高些。但最近晚上也经常有交警查车,还有派出所、公安查车,所以晚上尽量少驾驶摩托外出。
6 p9 N+ Y+ p5 B9 m11、如在驾驶摩托通过时,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可以在经过交警的身旁时,酌情投以微笑或微微点头,以博得其好感及同情。
- e5 I. B: g" x5 ^! M" L三、在被交警追击,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闯红灯;当然首先要确保自己、路人、其他车辆的安全,果断加速通过。 . ?' D- p& C+ Y
四、在一般情况下(非紧急情况下),广大摩托驾驶员尽量不要在汽车之间随意穿行,以免人家反感,增加人家对摩托驾驶员的反感,二也为自己安全。 # V- G- ]6 x9 Y
五、摩托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如非紧急情况,最好不要在行人、自行车的身后连续按喇叭,以免得其反感。对于这些人群,我们要争取他们的同情,毕竟我们都是广大的普通群众,是一条战线、可以争取的
沙发
发表于 2009-6-29 11:33:46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09-6-29 11:51:14 | 只看该作者
人生, 让房贷给废了
, j: e; t+ B/ a. F" k# B6 _一手字,让键盘给废了  L4 W3 S. n& t! L$ g; n
电视剧,让广告给废了# K# T: E! `8 X$ ~
广告, 让脑白金给废了. k. \/ ^: p# R, W# ^( J# u
羊肉, 让瘦肉精给废了
+ O3 T3 T; O$ s1 `' j' Q: Q% y$ S英雄, 让美人给废了% s  F* I$ ?' g. m
女孩, 让大款给废了
  R3 G# n) Q) l8 P# \帅哥, 让富婆给废了- Y- n+ b  O( X' p
干部, 让人民币给废了
! Y5 D, e$ w. L+ x2 w8 W医德, 让医药代表给废了
4 @0 i) g: a. G. k0 e9 G书信, 让电话给废了, L2 G" z) [, d4 V6 f4 @- X. Z2 U1 H
饭店, 让政府签单给废了
" A% Y2 H7 W' B8 Q国足, 让足协给废了2 B" O8 w3 A( f+ r4 G
运动员,让兴奋剂给废了
* i. d- `6 _, X, u. ^% H生命, 让医疗费给废了$ Y; y0 B4 O8 Q! E8 c& i+ o; u
胃,  让酒给废了
* R+ R3 l# g3 Z+ J8 m! V肺,  让香烟给废了) }/ @' a: M+ x2 ?8 p7 `2 X. v
学生, 让网络给废了
! [9 B7 P; M. \9 C# \7 Q: b$ Z儿子, 让媳妇给废了
4 y0 N, I. b% R; S$ X, T5 G农民, 让欠薪给废了$ j6 z( h" K7 l0 x& Z5 m0 l
法律, 让法院给废了# c" B* Q1 r6 }
睡眠, 让夜总会给废了4 T: b4 k4 U) C
景点, 让黄金周给废了& q5 `5 w' M% n
小孩,让三鹿给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9-6-29 12:3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5#
发表于 2009-6-29 13:13:5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9-6-29 13:54:21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9-6-29 14:12:59 | 只看该作者
不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9-6-29 15:36:38 | 只看该作者
熟悉自己城市各个小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9-6-29 16:08:03 | 只看该作者
' a% j- u% u* K" C$ ?1 c- w
禁摩之后我就骑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9-6-29 16:34:32 | 只看该作者
牛掰~~不过还是随机应变最最重要呀,真要被jc堵上了我看口才都次要,关键是要有一张讨喜的嘴脸呀,窃以为jc叔叔都很讨厌造型过度拉风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9-6-29 17:17:19 | 只看该作者
总结得相当精辟,学习了。尤其后两条我们需要做足功课,如今大家(除了政府)赞成禁摩的,几乎全部都是说摩托车在他们的印象中不够安全,报怨飙车族太张狂。其实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9-6-29 21:10:46 | 只看该作者
哈哈 经典 我被扣过好几次 不过姐夫110指挥中心 每次都是他帮忙解围,一个电话 这边交警就放车 时间上了整个市的路面交警见我我打招呼 呵呵 一个字 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9-6-30 11:00:31 | 只看该作者
楼上,你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09-7-14 12:0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09-7-14 12:25:14 | 只看该作者
很不错值得推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乔友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比亚乔部落(北京金色前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京ICP备15049660号-1  

GMT+8, 2024-11-16 23:55 , Processed in 0.173086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